無障礙設施的需求
除了身障人士之外
我想,推著嬰兒車的家長更能感同身受
認同公共建築全面推動無障礙設計的重要......

在台灣
只要把嬰兒車推出去
你就會發現真的是困難重重
也很難想像,一般身障者怎麼克服這些困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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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/南投報導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新規範,7月上路後,游泳池、演藝場以及電影院等場所均要設置輪椅觀眾席,便利商店、寺廟教會也必須提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,縣府建設處26日將縣內174家不合格機關團體名單公告上網,籲請儘速改善,以免受罰。

 

內政部營建署修改現行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的規定,對於坡道、無障礙通路、扶手、樓梯、廁所、浴室、停車空間和無障礙標誌等都有具體明確規定,新建築物必須符合相關規範,否則無法取得建照或使用執照,舊建築物也陸續要求改善,縣內一所高職因連續2年未改善而被罰6萬元。

 

金融機構設愛心鈴

 

建設處清查後,全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不合格有174處,包括學校、演藝廳、醫院、金融機構、車站和公所等,已行文給業者,就缺失部分儘速改善,下次複查若仍未通過,將依法開罰。

 

建設處指出,許多新設立的便利商店,聯外道路均有導盲磚和斜坡道和迴轉空間,配合度相當高,而配合度較不理想為金融機構,南投市一家金融機構沒有無障礙廁所,竟要身心障礙者至對街診所上廁所的替代方案,讓稽查人員直呼根本就不用心。

 

縣府表示,金融業者多數營業場所都是租用,要大幅改善無障礙空間確實有些困難,業者多會在門口設置愛心鈴有專人服務的替代措施。

 

這次新規定中,對電影院、演藝廳等表演場衝擊較大,座位50人以下,至少設置1個輪椅觀眾席,50人到150人設置兩個,151人至300設置3個,且座位要和一般區域相同且視線不能受阻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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