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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年成立了 大山空間設計,專責設計與工程
為了補足營建這個缺口
98年大山成立了 大山建築土木包工業
運作到最後
發現只可以蓋四層樓的限制,讓土木包工業顯得礙手礙腳
所以99年又設立丙級的 山下營造有限公司 
並準備把大山建築土木包工業結束掉

不過
早期丙級營造公司只需要工地主任
不需要專任技師
但之前營造業法修法後,規定丙級營造亦須聘請專任技師
並規定98年以前,舊制丙級營造可先不用聘用技師
國家給了緩衝時間,這段時間只需要逐案簽證便可

這兩者的成本差很多
人照合一不說,多數營造廠花費每年 30~40萬的技師費
解決專任技師的規定
但舊制丙級營造仍有一千多家,可以採用逐案簽證
讓同樣是丙級營造,新舊制每年的成本就差距了30萬以上
是一種“不公平”的競爭

原本這落日條款只是單純到98年結束
98年時因為技師不足,營造業抗議
延至100年,再抗議
延至102年.......估計技師仍短少兩三百人
這樣一年拖過一年,持續不公平競爭
對於我們的傷害其實很大 

我詢問了中央與地方官員、詢問了公會
沒有人可以解答102年是否會再延長
運作這幾年發現請技師真的是令人困擾的工作
只好假設會再延長一次
在上星期,我們買了一間可以逐案簽證的舊制營造公司
來取代原先的 大山建築土木包工業 和 山下營造有限公司
並在近期辦理歇業中...... 

我們的主體 大山空間設計有限公司仍繼續存在
加上未來新設的 大山開發營造有限公司
一起服務我們的客戶
當然,當初以土木包和山下蓋的房子的保固
我們仍會繼續負責,請舊客戶不用擔心
這些變動都是無縫接軌,保固責任一切都沒改變

加油
101年 大山團隊仍會繼續努力
做我們想做的事情 

 

[後記]

1.
老實說,我們也曾經想嘗試人照合一
聘請有技師牌的夥伴
但最後跟前輩說的一樣
大山這樣的小型營造仍留不住大菩薩
即便我想教對方發包與營建細節
但我想,好不容易考上技師的人,我教的大概都聽不下去
無法避免造成了錯誤與損失,最後只避不見面
是個令人傷心的回憶

2.
假如落日條款取消了呢
其實對我來說
只要是公平的競爭,不要有一千多家丙級營造不用請技師的狀況
大家全部都一樣
我其實沒什麼好抱怨的......該怎麼做就怎麼做

只是@@,最好不要明年102年就取消
不然我就虧大了,哈
(舊制丙級營造的買入價格,大約要營運第三年才能打平阿 >.< 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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