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計做久了,被業主改久了
有時也不知道這"設計熱情"到底為何而戰
我們有我們的理想,也相信業主有業主的想法
但經常這樣取其折衷,真的好嗎?

私人案如此
公家案我發現其實承辦的公務員長官也會有自己的喜好
想要控制案子的發展
以前我談創作權
談到最後發現其實設計業的本質仍是服務業

手上的幾個建築案
基本上年輕業主多相信我們的專業
但業主的父母我通常無法招架
我想我大概是個沒有老人緣的設計師
只有橋屋的業主父母友善許多
其他似乎都不喜歡房子太多變化

想想,也難怪矩型販厝當道
除了業主主流需求外,其實也不需要太多設計感
確實也是不同的市場

下次,我一定要設計一個傳統老業主喜歡的 "矩型屋"
然後暗藏我們要的設計感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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