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ptember 25,2009

[不對]: 新法防虛坪灌水 公設須另外標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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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保會這樣的舉動其實很無聊
建商想賺多少錢
本來就會抓一個比例
坪數的算法,只是個算法
投資成本固定、分攤概念一樣
房價總價都不會變啦~~
(反而可能是每坪售價會上升,創造房市神話)

公設比大小本來就有其優缺點
這沒有對錯,反正就是商品
想買的人來買,覺得不合理就去看別的商品
有錢的人陽台是台賓士
又算的了什麼

政府該做的事情
就是在台北市廣設國宅
降低人民生活負擔
其他的就不用管太多了 


 

 新法防虛坪灌水 公設須另外標價
2009/09/25 
【聯合報╱記者曾懿晴/台北報導】
預售屋買賣糾紛歷年來爭議不斷,消保會昨天通過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草案,近期將由內政部公布後上路。消保會指出,此次修正幅度頗大,預期將衝擊預售屋交易市場。

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規定,業者需在契約中揭露交易資訊,包括主建物、附屬建物及公設三部分的分配比例及個別價格。消保會認為,主建物、附屬建物等構造成本、功能都不同,購買價格也應有所差異。此次規定上述三項須分開標價,打破以往全數視為同一價格的方式,以防虛坪灌水。

過去房屋登記面積容許百分之一以下的誤差,消保會指出,未來只要出現坪數差異,業者或消費者就需提出補償金額。

消保會表示,以一百坪房屋為例,最後實際面積若為九十九坪,建商就需退還一坪費用。相對來說,若實際坪數為一百零二坪,消費者就需多付出兩坪金額,但超出的坪數若達總面積的百分之二以上,消費者最多付出百分之二的坪數金額。

為配合中央銀行利率調整,此次修法將買方遲延利息由萬分之五單利,下修為萬分之二。消保會指出,預售屋若需轉讓,除配偶、直系血親免收手續費外,賣方收取的手續費應以房屋總價千分之一為上限。
 


tsdesign at PIXNET | 06:07 PM | Comments(1) | Trackback(0) | Hits(73) | "不對"的事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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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(1)

中古屋房價都是實坪,一旦跟漲,可憐的又是小老百姓。
Reply:
不,您誤會了。那是看起來漲,但是總價不變。只是坪數計算方式改變
.
建商的土地成本不變、營建成本不變、利潤成數不變。房屋總價也不會改變。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消保會很無聊的原因,因為就只有改變坪數計算方式而已
.
房價總價改變要靠景氣和需求,不會因為表面的東西改而漲總價
tsdesign@28/09/2009 08:57:15
Post by pixnet user  handcraft at 27/09/2009 18:12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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