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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客戶問我
可否"完全"由我經手他的案子
我會跟他說
設計是一種團隊合作,不是"我個人"的表演舞台

未簽約的案子
因為很多業主要求、合作規則、預算控制、整體空間調性需要討論好
所以初步提案多由我或另兩個主持設計師處理
但進到已經簽約的程序後
我們就必須把整個案子移交給一位公司內部的"專案設計師"
才能有更完整的時間,來設計、研擬與內部討論和瑣事處理......
這是我們公司的合作制度
多年來也一直運作的很順利

印象中只有四年前我同學的案子
和去年完成的一個案子
這兩個業主比較在意,他的設計案不是由我"完全"經手

但即便有專案設計師
我們內部的討論仍非常密切,業主要找我也一定找得到
有正在與我們合作的業主可跟我說一下
我們會把"內部討論"的好幾套圖拿出來給您過目
您就知道等您拿到圖
即便是第一份,我們之前也是有過密切討論的

設計案的成功與否
需要多人的合作努力
所以,請別再擔心此設計的每個"電腦線條"可能不是我畫的
我相信我們的討論與合作模式
確實是比較好的做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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